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3 14:46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附则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政府信息涉及公众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2015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政策解读、行政许可、抽检监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产品召回、政府采购、政策解读、提案建议等方面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平台建设,设立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食品抽检信息公开等专栏,完善和规范各级子栏目建设,方便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府信息。二是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打造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阵地,健全新闻宣传工作体系,联合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意见》,将原省局培训中心更名为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全力做好食品药品方面的举报投诉工作,举报投诉的核查率百分之百。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多个子栏目,按要求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同时,为督促、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专栏的建设和信息发布情况纳入《2015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切实落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和信息185条,占总数的29.6%;公告、通知类信息156条,占总数的24.96%;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类信息66条,占10.56%;法规文件类信息46条,占7.36%;其他172条,占27.52%。此外,在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面向公众公开信息3200多条,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指定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和信息查阅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来人、来信、网络、传真等途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准确无误。201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135件,均按照《条例》规定及时给予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96件,同意公开答复数3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

  六、附则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hd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96号,邮编450012,电话:0371-63280222)。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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