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3 11:05 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三政办〔2008〕11号)的要求,由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政策解读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在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m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47号,邮编:472000;电话:0398-2852172,电子邮箱:smxxx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5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三门峡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有: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加强制度保障,落实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会议纪要和政务运行规定明确要求,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或保存的所有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范围。加强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季度统计报告制度,坚持做好季度检查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2.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5年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9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2015年,我市部署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取消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4项,调整和下放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项。二是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在明确清理范围和清单类别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对照“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对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现有职权进行一次大起底,把“三定”方案表述比较原则的职责进行细化,一项项仔细梳理,逐条逐项按样表分类填写上报,不留死角。通过疏理,市级共涉及54个单位,上报各类职权事项3532项,按照设定类别进行了登记,初步摸清了行政职权底数,为全面清理规范和简政放权锁定了基数。通过审核清理,市直54个单位共计减少行政职权事项581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74项减少为138项;2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169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全面取消,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经过清理规范,最终保留行政职权2862项,其中行政许可138项;行政处罚2163项;行政强制112项;行政征收44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检查75项;行政确认61项;其他职权252项。对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严格审查相关要素,依法调整规范1万余处。三是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出台了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通报及落实回访制度,健全完善简政放权工作落实机制,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不断修改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对电子监察系统相关设备进行了更新,设置了电子监控室,可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时检查各窗口的办件服务情况。

  2.着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市本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不断加强宣传,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让群众知情,给群众方便,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及时通过“三门峡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同时,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参照省级公开单位范围,除涉密和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市本级部门已对外公开本部门2015年预算,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公开采购过程以及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依托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市级政府采购公告。同时,做好政府采购相关投诉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保障采购人和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二是征地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告知、确认、报批”和“两公告一登记”等征地程序,将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政府征地转发批文列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推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2015年在“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发改委网站上发布本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主要涉及重点项目数量、总投资金额、计划投资金额、完成投资金额、完成投资计划百分比等信息,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在市发改委宣传栏公开重点项目工作简报,宣传报道工作最新进展,研究新问题,制定新措施。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在主流媒体发布社会保险动态、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标准查询,医疗、工伤、生育三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等社会保险信息。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在“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避灾安置场所、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等信息。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单(册)以及网站、微博、报纸、电台、电视报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确保政策宣传的广泛性。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市环保局网站设置“空气质量实时报”栏目,实时公开全市空气质量基本信息。二是推进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较多、意见较大的重点环境问题,将处理信息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让群众知悉。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转载解读说明。二是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三是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组织辖区内各信息公开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填报工作,确保按规定的时限报送。采取逐级审查方式,加强对区域内统计报送单位所报送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汇总的数据真实准确。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2.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每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格式,要求各公开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全面、准确地编制本地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实客观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简练、分析到位,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及各单位网站同时公布。加强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事前培训和事后督查。年度报告编制前,市政府办公室专门组织相关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后,每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3.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2008年《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审查制度》、《三门峡市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审查保密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同时,重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等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密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2008年我市已制定了《三门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三门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确立了考核的主体、内容和程序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2015年我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继续组织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评议,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配齐、配强人员,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85个,公共查阅点93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6名,兼职人员264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全年投入73.7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2.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学习《条例》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2010年三门峡市行政学院就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公务员应知应用的内容安排到公务员培训中,每年对300多名公务员进行培训,提高公务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培训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56场业务培训班,培训2650余人次。

  (五)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2015年部分单位开通微信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办刊质量,按时出刊发行。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全市政府系统共建设门户网站112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8个;市政府各部门网站31个;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72个。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98条,和去年相比数量相当。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22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514件。利用其它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增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量比例逐渐加大,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0063条,政务微博公开2062条,政务微信公开1374条,其它方式公开4002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三门峡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版块,集网上民意中心集网络访谈、政务信箱、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网上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多功能于一体,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回应政策解读工作

  2015年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85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充分体现出政府部门能够利用媒体,利用网络来解读民情民意。举办新闻发布会22次,部门参与政府网站访谈2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9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39次,其他方式539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共处理依申请公开232件,当面申请88件,网络申请90件,信函申请54件,在线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得还不到位,渠道还不通畅。群众依申请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申请为主,信函为辅。申请办结率较高,90%都能够按时办结。申请答复数195件,其中121件为主动公开范围之内,同意公开33件,同意部分公开为12件,不同意同开有12件。不属于本机关信息6件,告知其他途径办理11件。

  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到的内容为土地纠纷、人事招聘、社会保障、公安执法、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政府系统因政府信息公开共有140件行政复议,比往年增加不少,其中28件被依法纠错,28件属于其他情况。

  行政诉讼案件有98起,公安局有87次,占总数的89%,主要原因在于日常执法次数较多,执法力度大,直接面对基层群众。要求我们以后更要规范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知法懂法用法,构建法治社会,法治政府。

  举报投诉数量426起,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旅游等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也还存在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有待细化和明确;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2016年三门峡市政府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改进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专职人员较少。全市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26名,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拓宽公开方式,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现场咨询等常规方式之外,利用新媒体、微博、公众号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查阅网点终端、广场电子屏等载体,扩大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影响力,让更多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避免因信息公开方式不畅导致的依申请公开案件。

  2.探索构建全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疏通从市政府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制定一套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督促编制和完善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内部制度,梳理新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编码、部门职能和领导信息,制定发布和报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

  3.推动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排查原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终端设备,结合本地实际开发应用系统,增设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申请资金或者合作方式,增加信息公开终端设备,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三门峡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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