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3 14:46 来源: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和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邮编:450003,电话:0371—65952828,传真:0371—65957134)。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度,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我委主要通过委网站、医药卫生报、河南卫生计生动态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河南卫生计生动态公开201条,网站公开927条,医药卫生报等媒体公开143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信息50余条。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在我委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公示专栏(即“双公示”),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双公示”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度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3件,网络申请28件,信函申请50件。按时办结81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0件,同意公开答复5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0件,不同意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作出更正补充10件。

  三、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在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5个一级子栏目:医疗机构、医疗信息、医疗服务、疫情通报、卫生应急,明确了各子栏目负责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处室,专栏内容正在逐步完善。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公开的途径、方式、目的、标准、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要求,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发放住院病人一日清单等形式公开服务价格;根据省发改委核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变化情况,每年年初编制印发该年度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公示。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政府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5篇。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数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正1件。行政诉讼数0件。举报投诉数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难度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配备,同时人员的业务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工作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步打算。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委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工作实际出发,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加强督导,强化落实,积极指导委机关各处室和委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此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是持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覆盖面,按照要求积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梳理,并与社会关注的卫生计生信息相结合,定期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  

  附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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