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3 14:47 来源:洛阳市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洛阳市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2016年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以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按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年先后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5〕115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的通知》(洛政办〔2015〕128号),对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重点领域各牵头部门积极落实,在本部门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12月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14个重点领域部门政府信息向全社会公开,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搞好网站普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普查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117号)要求,我市认真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自查、整改,并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先后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15〕36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普查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15〕67号),进一步明确了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等细节。一是建立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群,将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普查联系人全部纳入,以方便文件、培训资料的共享和工作指导;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中发布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对组织不力、瞒报漏报等情况进行督促;三是及时传达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培训会精神,并向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下发培训会PPT材料,确保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5〕1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225号)要求,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至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立专栏,强化网站评估。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在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确保《条例》全面实施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每周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编制,以及网站的内容更新等情况。每月通过《政府网站管理月通报》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及网站建设、内容保障情况进行通报,2015年共编发通报12期。对全市政府系统网站开展绩效评估,2015年4月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在考评中,及时发现了现阶段各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县(市、区)和政府部门网站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单位分别进行了通报表扬和批评,极大地促进了各网站的建设与运行。

  (四)严格审查,规范主动公开内容。为了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安全性,我们严格履行了三级保密审查制度,首先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科室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然后由机要文电科审核把关,最后交政府信息公开办审核。如仍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要送交市保密局进行审核,最后由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小组确定。每个保密审查环节都要提出明确意见并签署姓名,作为原始文稿存档,从而确保不发生政府信息涉密事件。2015年,分别审核公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261个,保证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落实政策,规范依申请回复工作。《条例》实施以来,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成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近两年,申请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多涉及征地拆迁、信访等难点问题,同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不断加大。2015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件,行政复议案件9起、行政诉讼3起。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市一是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对一些依申请公开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剖析,加强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信访等领域的研究;二是加大对各级行政机关的培训力度,强化主要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观念,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拓宽渠道、注重会商,加强各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答复时建立了台账制度,确保严谨规范,降低复议、诉讼风险。同时,主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及法院的沟通协调,理顺机关办理机制,各单位之间协作办理机制,与法制部门、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从而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六)加大力度,完善培训机制。上半年,举办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共1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家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其次是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张艳红就目前信息公开的形势、原则和依申请公开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授,剖析工作实际中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通过培训,帮助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细致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前沿知识,重点突出了依申请公开等为民服务内容,对全面提升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拓宽途径,加强载体建设。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市公开办与洛阳手机报开展深层次合作,从2014年12月起,在洛阳手机报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刊,定期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要文件向全社会公开。2015年,每月一期向手机报订阅用户免费赠送,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行,整体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动态,明确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市政府部门全部开通了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相关内容。全年全市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8331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702条,各县(市、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140758条,市政府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1008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42件,其中当面申请207件,传真申请6件,网上申请302件,信函申请1127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受理的164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相关规定全部答复。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洛阳市共受理举报2件,全市各级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57件,被申请行政诉讼2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尚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六、主要问题

  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与《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部门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平衡,部分单位开通的专栏中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分类不够合理,个别单位还未开通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功能。

  七、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依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只有直面不足,才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此,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促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自我加压,严格标准,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紧紧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深度总结,深入研究,不断修订和完善已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通过督促、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保证《条例》的全面有效施行。

  附件: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李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