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3 14:47 来源:开封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开封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www.kaif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封市晋安路58号,邮编:475004,电话:0371—23859086,电子信箱:kfszfxx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在打造阳光政府和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系统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96号),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公开,督促各部门在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

  2.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认真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和项目运行状态图,编制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审批联网和重大项目直报网,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项目审批前置要件清单、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并利用门户网站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信息。

  3.加大对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督促市农林、文广新、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涉及行政处罚的部门,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需要保护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都能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市人大批准财政预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了市级财政总预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并将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至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门(涉密除外),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化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细化公开至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细化至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公开了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逐步推进了市、县(区)及乡(镇、街道)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信息的公开。制定公布了《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建立“三公”经费统计通报制度,对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并详细公开了“三公”经费开支和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2015年,全市政府和所有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已经全部予以公开。同时,对2014年财政决算、所有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也进行了公开。

  2.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制度,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信息全部上网,供全国各地供应商免费查阅、下载、使用。在招投标过程中,临时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开标、评标现场实施音视频录制监控,评标结果及时在规定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积极完善采购文件系列标准范本,实行重大和复杂项目上网邀请专家论证制度,建立重大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促进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平规范。

  3.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审计机关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全面通过网站、媒体等予以公开。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政府及住建部门门户网站平台,开辟“住房保障”专栏,及时发布各类保障房项目位置、项目名称、开工时间等信息,全面公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质量监督、征地拆迁、分配、退出、违规等信息。加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依托网站,主动公开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的内容、设定依据、审批项目数量、方式、审批条件、审批流程以及审批时限。坚持全程公开审批过程,做到依托行政审批中心网络平台,可实时查询每个审批项目所处的环节、责任人及时限要求。制作便民服务卡,载明施工许可审批的内容、条件和流程等信息,便于企业和群众查阅。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中,依托省住建厅网站和本市住建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所监管项目信息及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同时,主动公开《开封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16个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推进了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2.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的公开工作。坚持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实施阳光操作,主动公开《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等文件,自觉做到七个公开,即: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公开、房屋征收决定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公开、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结果公开、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公开、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公开,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3.做好土地供应信息公开。依托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征地信息、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以及重点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相关规划及使用要求等信息。同时,通过张贴公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公开征地及土地供应信息。2015年,共计公开征地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信息385条。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利用“开封人社信息网”平台,每年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资料发放点等途径,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2015年,公开社会保险类信息863条,通过网站、微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2次。

  2.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开封卫生信息网”以及各医疗单位网站,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系统重要会议、各类惠民政策、便民措施等信息。加大对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开力度,在各医疗单位门诊大厅、住院部收费处等显著位置采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等方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并在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突出做好新农合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跟踪公开相应信息。2015年11月底,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对所辖医院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清查,有力推动了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健全工作。

  3.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坚持每半年通过本级民政部门网站集中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突出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2015年9月份,对低保、五保、医疗救助资金等进行了网上公开,使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积极开展城乡低保综合治理,以“四查”(查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政策是否落实,查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查低保信息公开公示是否及时、完整,查低保补助资金监管与发放是否到位)为重点,采取“过筛子”、“晒名单”的方式,强化相关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

  4.加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开封教育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积极推动高校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做好以收支总预决算、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为重点的高校预算、决算信息公开。2015年,共计在开封教育网发布教育动态信息10867条。

  5.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信息公开。发布《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开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信息,通过开封科技港、新闻媒体等形式,做好科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科技奖励等程序和办法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创业就业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解读各项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并主动公开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文件,各项就业创业经办业务的工作流程、申请程序,各项扶持优惠政策的申报条件、相关补贴审核结果以及相关申请表格等,方便服务对象办理各项就业创业手续。

  7.稳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监察和事故应对、处置、救援等信息,设置“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情况、重大事故及影响较大的事故查处结案情况。

  8.推动信用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府自身信用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结合,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信用政府形象。同时,围绕征信法规建设、征信行业规范和征信机构建设,维护被征信人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政府引导、建设、监督的职能。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积极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2015年,共受理招投标备案项目39个,招标投资合计20.3138亿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统一按国家与省市规定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国家、省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公布。

  (六)深化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国资委系统企业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公开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开发布市国资委系统企业产权转让信息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制定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促使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主动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将决策内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七)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和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指数值,及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定期公开包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内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以及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信息,将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在大范围公示公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和调查结果。2015年,公开环保政策文件、涉环保法律法规文本、民生事项涉环保服务、行风建设履行情况、行政审批等信息454条,回应公众关注环境热点、重大舆情25次。

  (八)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利用办事大厅窗口、公示栏、新闻媒体、投诉电话等载体,及时全面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坚持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对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及时发布饮食用药安全消费警示,曝光虚假广告,销售假劣药品、医药器械等违法行为。通过《中国医药报》、《开封日报》等媒体和设立公示栏等途径,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工作动态、打假治劣成效等信息。同时,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公开安全监督抽验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名称、批号、标示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不合格项目等信息,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努力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5年,共发布食品药品工作政策法规制度信息21条,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78条,抽检公示信息80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12条。

  (九)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从申请成立到审批各个环节的办理程序,并实施“窗口集中受理、科室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利用各种媒体和显要位置,全面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和慈善组织的服务、收费等信息。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每年公示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法人登记证号、名称、地址、资质状况、等级评估结果及年检结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96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216件。

  (一)主动公开类别

  全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领导情况、机构职责、法规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事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房屋征收、保障房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的50963条政府信息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49条;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49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0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4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866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1件,已答复申请2191件。其中,已主动公开892件;同意公开答复95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5件;不同意公开答复70件(其中,涉及商业秘密3件,涉及个人隐私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5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4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51件;其他情形155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政府共收到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申请30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46件,被依法纠错66件,其他情形97件;共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9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68件,被依法纠错26件,其他情形5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市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数为兼职且变动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县区和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还时有发生。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载体,建好用好信息查阅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答复公众申请,规范答复形式和内容。积极探索答复热点、难点问题信息申请的有效途径,提高回复质量。强化服务意识,搞好与申请人的沟通,及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争取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认可,减少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开展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搞好相关政策理论、法规条例的学习,切实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附件: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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