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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5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2016〕1号 时  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23〕7号),此文件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豫政〔2016〕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民航优先发展战略,全省民航业快速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稳步推进,显著提升了我省交通区位优势和对外开放水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带动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纲要》,进一步提升民航业发展水平和发挥其战略先导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民航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先行作用,坚持东联西进、贯通全球、构建枢纽的战略导向,以郑州航空枢纽为支点构建“空中丝绸之路”,统筹推进全省机场体系建设、航线开发和通用航空发展,培育提升综合交通和对外开放新优势,推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和全省航空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城镇化建设,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郑州机场)为核心,洛阳北郊机场(以下简称洛阳机场)、南阳姜营机场(以下简称南阳机场)等机场为主要节点,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多层次布局、协调发展的民用机场体系;郑州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国内大型航空枢纽竞争力显著提升,郑州机场跻身全球货运机场50强;全省民用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3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100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省机场规划建设,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部署,坚持适度超前、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推进全省机场规划建设,完善枢纽机场、干线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多层次布局。加强民航运输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推动机场与城市、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完善机场配套设施和综合交通体系,把郑州机场建成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支持洛阳、南阳机场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和《河南省民用航空发展十年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统筹推进信阳明港、商丘、豫东北、鲁山等支线机场建设,确保2020年前建成运营。加强潢川、三门峡等支线机场规划研究,争取纳入国家民航发展规划。

  科学谋划全省通用机场布局,加快通用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林州、西华、平舆、长垣、登封等通用机场建设,推动淅川、舞阳、洛阳龙门、中牟、永城、洛宁、邓州、新密、台前等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其他偏远地区、农林大县(市)、旅游景区等规划建设通用机场,加快全省固定运营基地、飞行服务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争取2020年前初步建成覆盖省辖市的通用机场体系,建成15个以上的二类以上通用机场。

  (二)以郑州航空枢纽为战略支点,拓展优化航线网络。突出郑州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国内大型航空枢纽的战略定位,按照“货运为先、国际为先、以干为先”的总体思路,加快构建东联西进、贯通全球的航线网络。积极融入、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按照“开美、稳欧、拓非、联亚”的主攻方向,着力开发连接全球主要货运机场和发达经济体的国际航线;推进实施“郑州—卢森堡”双枢纽战略,拓展豫欧空中通道;加大力度开辟郑州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客、货运航线。充分发挥国际客运航线以客为主、客货兼营的优势,积极培育国际客运航线。持续扩大国内客运航线网络,推广郑州—上海“空中快线”模式,加密、优化郑州至国内主要枢纽机场的航班。优化网络结构,加强国际和国内、干线和支线、货运和客运航线间的衔接,构建货运航线与客运航线、航空运输网络与陆路交通紧密衔接、协调发展的枢纽网络格局。

  支持指导省内其他机场与所在地政府准确把握机场定位,科学规划航线网络,构建与郑州机场错位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航线网络体系。支持省内其他机场培育、引进支线、低成本航空公司,积极增开航线航班,强化地面交通运输方式与机场的衔接,不断提升对周边地区的辐射服务能力。

  (三)培育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竞争力,推进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着力培育提升郑州机场全货运航线的竞争优势,力争2020年全货机通航城市达到50个以上,持续优化连接国内外货运枢纽机场的航班结构,突出全货运航线航班在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培育壮大航空物流产业集群,在郑州机场引进3家以上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引进3家以上网络优势明显、国际知名的物流服务集成商在郑州设立区域分拨中心,鼓励中小型物流服务商集聚发展;以机场为核心平台、以市场为纽带,促进航空货运服务链相关环节整合,提升航空货运服务链的竞争力。巩固扩大电子消费品货运市场,积极开发冷链物流、航空快递、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市场,推动航空物流与新兴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四港一体”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扩大完善“卡车航班”网络,推动铁路快运与航空货运合作,推广“陆空联运”、“空空中转”和“客货互转”模式,打造综合物流服务优势。

  完善口岸服务功能,提高通关效率,增强航空口岸服务竞争力。加强机场货站、仓储等设施建设,提高货运保障能力。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完善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协作机制,促进航空货运与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行业协同发展。

  (四)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抢抓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机遇,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面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坚持走特色发展道路,加快建设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积极推进郑州(上街)通用航空试验区、安阳通用航空产业园区试点建设,提升航空运动、飞行训练等传统优势,带动通用飞机制造、维修、运营、培训服务等相关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打造通航会展品牌。依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中国南方航空南阳基地在通航维修、人才和设施设备方面的优势,在洛阳、南阳机场周边区域规划建设通航产业基地。大力引进符合市场需求的通用飞机项目,加快推动通用航空制造业发展。

  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通用航空产业,鼓励创新经营模式,引导通用航空企业差异化运营,逐步建立制造、维修、运营、保障等通用航空全产业链体系。拓展通用航空业务服务范围,巩固农、林航空等通用航空传统业务,拓展航空旅游、公(商)务飞行等新兴业务,探索政府购买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业务,加快构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通用航空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

  (五)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示范作用,带动全省航空经济发展。深入实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以郑州机场为核心,科学布局地面集疏运系统,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航空运输业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特色产业集群的融合。构建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积极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工作,重点引进飞机研发制造、维修、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航空运输关联度高的高端制造业,集聚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规划建设航空文化产业园和航空博物馆、航空文化主题公园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融合国防教育、航空训练等功能的科普教育基地,推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区内产业向中原城市群乃至全省辐射延伸。鼓励省内其他机场所在地政府结合自身条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发展航空经济,规划建设航空经济区或航空产业集聚区。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法制和规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航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推动机场所在地政府与机场管理机构共同研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与民航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航空安全监管工作。推进落实《河南省民用航空发展十年规划(2011—2020年)》和《河南省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完善全省航空物流发展规划等民航规划体系。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将机场规划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规划的有机衔接工作,确保机场核心区规划用地,科学规划核心区外航空物流、机务维修等配套基础设施。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省民航发展建设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职能,强化省民航办对全省民航工作的督导职能,加强与行业监管机构、机场、航空公司等的沟通协调。推动省机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鼓励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积极探索民航管理改革,支持支线机场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民航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通用机场建设和经营管理。大力培育行业中介服务机构,支持省航空业协会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服务职能作用。完善机场、航空运输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相关的信息统计制度,建立政府部门、机场和航空运输企业共享的信息平台。

  (三)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强对郑州航空枢纽发展建设的资金扶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率。各机场所在地政府可根据自身实际设立地方民航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机场扩大航空市场。积极争取国家对机场建设的资金支持,鼓励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通过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飞机、发动机和航空器材进口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体系。

  (四)加大科教人才扶持力度。加大对航空制造、维修等方面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民航专业教育,支持省内高校加强民航专业学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民航职业院校,提高专业化人才培养能力。实施民航人才引进战略,研究出台专项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力争2020年前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200名以上。实施民航人才技能提升计划,结合岗位需要,加大中青年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专项培训力度,有序推进民航系统人才交流。

  (五)推进民航管理先行先试。认真落实省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签订的《关于共同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推进小组为平台,完善省局会商机制,推进民航管理先行先试,研究出台市场准入、航权航班时刻审批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军民航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合理高效使用和扩大空域资源;协同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提升通航运行效率和保障能力。加强与地区民航管理机构的协作,支持中国民用航空局驻豫监管、空管机构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六)提升航空口岸服务能力。全面加快建设电子口岸,积极推广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提高通检通关效率。支持口岸联检单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查验设施设备保障能力。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完善郑州机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与沿海及边境口岸的通关协调。完善郑州机场国际快件、保税油等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进出口商品指定口岸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台胞落地签注、外国人口岸签证等政策。支持其他机场完善口岸功能,支持洛阳航空口岸扩大开放,积极争取台胞落地签注政策;推动南阳航空口岸扩大开放。

  (七)提升金融服务支撑能力。研究设立省民航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民航业。加快省、市级民航投融资平台发展,提升筹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租赁、离岸结算、贸易融资、航空保险等业务。鼓励发展飞机租赁业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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