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5-08-10 10:13 来源:省财政厅

  关于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一、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18.6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5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438.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1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

  (一)省本级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

  省本级收入158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快报数,下同)增加23.7亿元,增长17.6%。其中,税收收入82.2亿元,增加14.2亿元,增长20.8%,主要是新增中原银行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非税收入75.8亿元,增加9.5亿元,增长14.4%,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基金调入。主要项目情况是:

  1、增值税20.3亿元,增加1.5亿元,增长7.5%。主要是卷烟企业增值税增加0.8亿元。

  2、营业税12.5亿元,增加2.8亿元,增长29.1%。主要是2015年中原银行营业税5.8亿元划归省级收入。

  3、企业所得税48.4亿元,增加10亿元,增长26%。主要是2015年中原银行企业所得税6.2亿元划归省级收入。

  4、专项收入53.4亿元,增加27.5亿元,增长1.1倍。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费等11项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3亿元,减少10.2亿元,下降38.5%。主要是从2015年起市县质检、食药监部门机构下划,其收缴的行政性收费相应下划市县;此外水利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从2015年起改列基金收入。

  6、罚没收入1亿元,减少4.8亿元,下降82.7%。主要是从2015年起市县工商、质检、药监部门机构下划,其收缴的罚没收入相应划归市县。

  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亿元,减少3亿元,下降46.1%。主要是2014年国有资产处置一次性收入较多。

  (二)中央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中央补助收入2438.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49.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3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9.1亿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1、返还性收入249.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148.9亿元(从2015年起中央不再实行消费税1:0.3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29.1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71.5亿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39.7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11.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35.7亿元,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05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91.9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79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7.9亿元,固定数额补助252.7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20.9亿元,均按财政部提前下达数安排。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9.1亿元,其中,教育转移支付78.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51.8亿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34.5亿元,农林水转移支付172.3亿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53.8亿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26.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转移支付14.8亿元,均按财政部提前下达数安排。

  (三)市县上解收入情况

  市县上解收入310.4亿元,增加18.8亿元,增长6.5%。主要是根据现行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算账,市县财政应上解省财政的原体制上解、下划收入基数上解和部分税收增量分成等。主要项目是:

  1、体制结算上解(含原体制上解和下划收入基数上解)90.5亿元,是基数性上解。

  2、固定结算上解9.5亿元,主要是工商质检药监下划上解8.2亿元、耕地税和契税人员上划上解1亿元。

  3、税收增量分成上解209.8亿元。分别按2015年市县税收收入预计增长和现行体制确定的市县有关税收增量上解比例计算,其中,地税税收增量上解比例为2.5%,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罚没收入、社会抚养费的增量分成比例为20%,企业所得税增量分成比例为15%,资源税增量分成比例为30%。

  (四)其他收入情况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为上年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资金;调入资金2亿元,为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二、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18.6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40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115.1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级安排支出37.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6.2亿元。

  (一)省本级支出的主要项目情况

  省本级支出740亿元中,增长5.1%,主要增减变动因素是工商、质检、食药监三部门市县机构下划和11项政府性基金调入,其中,基本支出226.2亿元,占支出的30.6%;项目支出513.8亿元,占支出的69.4%。主要支出科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亿元,下降30.5%,主要是工商等三系统市县机构下划。

  2、教育支出128.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高校生均拨款由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32.3亿元,实际增长13.6%。

  3、科学技术支出13.5亿元,增长28.1%。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亿元,增长10.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亿元,增长21.2%,主要是离退休费提标。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亿元,实际增长25.5%,主要是提高基本工资后相应增加医疗保险缴费。

  7、农林水支出48.5亿元,增长55.5%,主要是水利建设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调入。

  8、住房保障支出10.5亿元,下降11%,主要是工商等三系统住房公积金随机构下划市县。

  9、预备费20亿元,增加8亿元,根据新《预算法》预备费计提比例安排。

  10、统筹基建12.8亿元,增加2亿元。

  注: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中省本级支出740亿元,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安排710.1亿元,行政性收费安排14.5亿元,专项收入安排11.9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3.5亿元。在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中将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安排的支出全部细化到其相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

  (二)补助市县项目支出情况

  补助市县支出2115.1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41.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562.2亿元,专项转移支出411.8亿元。主要项目情况是:

  1、返还性支出141.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87.9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9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24.2亿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562.2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03.7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35.7亿元,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142.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91.9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77.2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7.9亿元,固定数额补助238.8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20.9亿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11.8亿元,其中,教育转移支付44.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48.8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34.3亿元,农林水转移支付172.3亿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53.8亿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26.8亿元。

  (三)上解中央支出项目情况

  上解中央支出26.2亿元,其中:原体制基数上解15.2亿元,专项结算上解2.5亿元(主要是税务经费上划专项上解2亿元),铁路收入下划上解8.4亿元。

  (四)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级安排支出37.3亿元,主要是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26.8亿元以及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6.4亿元。

  三、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汇总省本级201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6078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128.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5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773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126.4万元。

  关于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一、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3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减少25.2亿元,下降11.5%。主要是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1、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0.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省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4亿元,减少12.2亿元,下降33.7%。主要是从2015年起从土地中计提的教育及农田水利资金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9.1亿元,增加1.1亿元,增长3.9%。

  5、南水北调地方配套工程基金收入9.4亿元,增加4.2亿元,增长79.9%,按照南水北调地方配套工程资金筹集任务安排。

  6、车辆通行费收入99.9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1.7%。

  7、彩票公益金收入21.8亿元,增加0.3亿元,增长1.5%。

  8、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6.5亿元,从2015年起该项收入由专户收入改列基金预算收入。

  二、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3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安排193.3亿元,超收安排2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1、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0.9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3.6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等。

  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9.1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配套等。

  4、南水北调地方配套工程基金支出9.4亿元,全部用于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

  5、车辆通行费支出110.6亿元,主要用于偿还高速公路贷款本金及利息、新建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偿还干线公路贷款利息等。

  6、彩票公益金支出26.2亿元,主要用于民政事业、体育事业、返还市县等。

  关于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原则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加强统筹、适度集中,确保重点,科学安排、讲求实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编制。

  二、收入预算编制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21号),2015年收益上交范围为省政府各部门、单位、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具体包括:一是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的应交利润;二是国有股股利、股息;三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四是企业清算收入。

  根据2014年我省国有企业经营状况,预计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减少2.4亿元,下降32.4%。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

  1、省级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3.6亿元,减少2.4亿元,下降40.2%。主要是2013年河南铁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一次性上缴利润增加较多,拉高了收入基数。

  2、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1.4亿元,增加1304万元,增长10.3%。

  三、支出预算编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1〕112号)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安排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上年超收安排9875万元。主要科目支出安排情况是:

  1、科学技术支出861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00万元。

  3、农林水事务支出3000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300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3亿元。

  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亿元。

  关于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原则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统筹模式特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编报范围

  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三、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保险缴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09.2亿元,比2014年增加73.3亿元,增长8.8%。各项保险基金的具体收入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2.9亿元,增加70.4亿元,增长8.8%,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19亿元,保险缴费收入622.7亿元,利息收入16.9亿元。

  2、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元,增加0.5亿元,增长11.2%,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8亿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6亿元,增加1.5亿元,增长8%,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0.1亿元。

  4、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5亿元,增加0.6亿元,增长8.3%,其中:保险缴费收入7.7亿元。

  5、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亿元,增加0.1亿元,增长8%,其中:保险缴费收入1.7亿元。

  四、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93.4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加101.7亿元,增长12.9%。各项保险基金的具体支出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2.5亿元,增加99.3亿元,增长13%。

  2、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元,增加0.8亿元,增长50%。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5亿元,增加0.9亿元,增长4.6%。

  4、省级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7亿元,增加0.7亿元,增长10.4%。

  5、省级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亿元,增加494万元,增长3.9%。

  附件: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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