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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4〕27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年度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4〕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地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持续推进开放招商工作,加快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全省开放型经济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充分调动各地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对在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鹤壁市、濮阳市、南阳市、开封市、平顶山市、洛阳市、商丘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郸城县产业集聚区、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在对外贸易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郑州市、安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鹤壁市、三门峡市、开封市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2014年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4年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工作任务,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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