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汇总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邮编:450018,电话:0371—65908453,传真:0371—69699961,电子信箱:hnzfxxgkb@126.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3年,在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培训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55001条,比上年增加5.3万余条,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文〔2013〕52号),对我省9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政府各牵头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公开行政审批信息88632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经费信息20985条,保障性住房信息78677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1127条,环境保护信息27886条,安全生产信息31237条,价格和收费信息51408条,征地拆迁信息13907条,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42022条,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量越来越大、情况越来越复杂的实际情况,省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规定,细化责任要求,加强协调,妥善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加大对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发文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为依据,慎重稳妥办理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依法及时予以答复,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31件,办理20120件,办结率99.95%,有效满足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需求。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省政府办公厅网络舆情工作制度》,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基本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澄清、新闻发布、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形成了靠制度推动工作、保障工作的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四)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不断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监督指导,还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手机报专刊,定期以手机彩信形式将政府信息免费发送到广大用户手机上,打造了立体化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各地、各部门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还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开辟手机报、热线电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信息屏、服务手册、政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五)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省政府办公厅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作为提高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经过精心准备,于2013年11月21日至22日在郑州举办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全省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42个省政府部门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300人参加了培训。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勇出席培训会并对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副主任杨钦锋亲自到会指导并授课。培训班还邀请了国家信息中心、复旦大学等单位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学员反响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积极组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开展培训957期,培训5.5万人次,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全省主动公开的1955001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9645条,占6.1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7128条,占9.57%;规划计划类信息43723条,占2.24%;行政许可类信息90752条,占4.64%;行政审批信息88632条,占4.53%;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20985条,占1.07%;保障性住房信息78677条,占4.02%;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1127条,占1.08%;环境保护信息27886条,占1.43%;安全生产信息31237条,占1.60%;价格和收费信息51408条,占2.63%;征地拆迁信息13907条,占0.71%;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42022条,占2.15%;其他类信息1137863条,占58.21%。
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主动公开的235155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71条,占1.6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573条,占7.05%;规划计划类信息2138条,占0.91%;行政许可类信息4498条,占1.91%;行政审批信息8500条,占3.61%;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59条,占0.15%;保障性住房信息30条,占0.01%;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0条,占0.01%;环境保护信息4726条,占2.01%;安全生产信息4243条,占1.81%;价格和收费信息288条,占0.12%;征地拆迁信息494条,占0.21%;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5555条,占2.36%;其他类信息183950条,占78.23%。
省辖市政府(包括市政府部门及下级政府)主动公开的1580949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8918条,占6.8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0113条,占9.49%;规划计划类信息38056条,占2.41%;行政许可类信息81285条,占5.14%;行政审批信息77051条,占4.87%;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7542条,占1.11%;保障性住房信息76439条,占4.8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7414条,占1.10%;环境保护信息19740条,占1.25%;安全生产信息23967条,占1.52%;价格和收费信息46820条,占2.96%;征地拆迁信息12003条,占0.76%;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8472条,占1.80%;其他类信息883129条,占55.86%。
省直管县(市)政府(包括市、县政府部门及下辖乡、镇政府)主动公开的138897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965条,占5.0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442条,占14.72%;规划计划类信息3529条,占2.54%;行政许可类信息4969条,占3.58%;行政审批信息3081条,占2.22%;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084条,占2.22%;保障性住房信息2208条,占1.59%;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683条,占2.65%;环境保护信息3420条,占2.46%;安全生产信息3027条,占2.18%;价格和收费信息4300条,占3.09%;征地拆迁信息1410条,占1.02%;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7995条,占5.76%;其他类信息70784条,占50.96%。
(二)主动公开方式
全省主动公开的1955001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414149条,占72.33%;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18224条,占0.9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231776条,占11.86%;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97460条,占4.99%;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93392条,占9.89%。
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主动公开的235155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81618条,占77.23%;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1603条,占0.68%;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24836条,占10.56%;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7215条,占3.07%;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9883条,占8.46%。
省辖市政府(包括市政府部门及其下级政府)主动公开的1580949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137754条,占71.97%;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13758条,占0.87%;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190888条,占12.07%;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78074条,占4.94%;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60475条,占10.15%。
省直管县(市)政府(包括市、县政府部门及下辖乡、镇政府)主动公开的138897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94777条,占68.24%;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2863条,占2.06%;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16052条,占11.56%;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12171条,占8.76%;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3034条,占9.3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31件。其中,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受理13206件,省辖市政府受理6785件,省直管县(市)政府受理140件。全省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当面申请7954件,占39.51%;书面申请(信函、传真) 2851件,占14.16%;网上申请(含电子邮件)3850件,占19.13%;其他形式申请5476件,占27.20%。
(二)申请办理情况
全省受理的2013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2013年已办结20120件,延至2014年办理的有11件,目前已办理答复完毕。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省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230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受理4件,办结4件;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受理55件,办结55件;省辖市政府及其下级行政机关受理171件,办结171件;省直管县(市)政府及其下级行政机关无投诉举报情况。
全省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405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被申请行政复议6件;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及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160件,省辖市政府及其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211件,省直管县(市)政府及其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28件。
全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46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被提起行政诉讼25件,省辖市政府及其下级行政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117件;省直管县(市)政府及其下级行政机关无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是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的一年,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业务培训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还存在公开政府信息较少、避重就轻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还存在受理后不答复、该公开的不公开或部分公开等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公开方式单一、流于形式等现象;四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
2014年,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安排部署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实效不强等问题。
二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强化对全省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努力提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机制。
四是加强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行为的通报批评力度。
五是加强对兄弟省(区、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管理和依申请公开收费办法等方面的调研,努力学习先进经验。
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2013年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2013年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
|
数据统计
|
||||||
一、主动公开情况(单位:条)
|
各省辖市
汇 总
|
各省直管县
汇 总
|
省政府各部门
汇 总
|
全省总数
|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1580949
|
138897
|
235155
|
1955001
|
|||
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数
|
108918
|
6965
|
3771
|
119654
|
|||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150113
|
20442
|
16573
|
187128
|
|||
3.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
38056
|
3529
|
2138
|
43723
|
|||
4.行政许可类信息数
|
81285
|
4969
|
4498
|
90752
|
|||
5.行政审批信息数
|
77051
|
3081
|
8500
|
88632
|
|||
6.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数
|
17542
|
3084
|
359
|
20985
|
|||
7.保障性住房信息数
|
76439
|
2208
|
30
|
78677
|
|||
8.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
|
17414
|
3683
|
30
|
21127
|
|||
9.环境保护信息数
|
19740
|
3420
|
4726
|
27886
|
|||
10.安全生产信息数
|
23967
|
3027
|
4243
|
31237
|
|||
11.价格和收费信息数
|
46820
|
4300
|
288
|
51408
|
|||
12.征地拆迁信息数
|
12003
|
1410
|
494
|
13907
|
|||
13.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数
|
28472
|
7995
|
5555
|
42022
|
|||
14.其他信息数
|
883129
|
70784
|
183950
|
1137863
|
|||
其中:15.通过网站公开数
|
1137754
|
94777
|
181618
|
1414149
|
|||
16.通过公报公开数
|
13758
|
2863
|
1603
|
18224
|
|||
17.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数
|
190888
|
16052
|
24836
|
231776
|
|||
18.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数
|
78074
|
12171
|
7215
|
97460
|
|||
19.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数
|
160475
|
13034
|
19883
|
193392
|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单位:件)
|
|||||||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6785
|
140
|
13206
|
20131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1184
|
11
|
6759
|
7954
|
|||
2.书面申请数(信函、传真)
|
2005
|
14
|
832
|
2851
|
|||
3.网上申请数(包括电子邮件)
|
2931
|
98
|
821
|
3850
|
|||
4.其他形式申请数
|
665
|
17
|
4794
|
5476
|
|||
(二)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总数
|
6785
|
140
|
13195
|
20120
|
|||
其中:1.已主动公开
|
2550
|
37
|
3221
|
5808
|
|||
2.依申请公开
|
全部公开
|
2721
|
88
|
7305
|
10114
|
||
部分公开
|
182
|
2
|
2223
|
2407
|
|||
3.不予公开
|
83
|
1
|
43
|
127
|
|||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
763
|
9
|
192
|
964
|
|||
5.信息不存在
|
362
|
2
|
113
|
477
|
|||
6.其他
|
124
|
1
|
98
|
223
|
|||
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单位:件)
|
|||||||
(一)举报情况
|
|||||||
1.受理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数
|
171
|
0
|
57
|
228
|
|||
办理数
|
171
|
0
|
57
|
228
|
|||
2.本机关被举报数
|
0
|
0
|
2
|
2
|
|||
(二)行政复议情况
|
|||||||
1.本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12
|
9
|
51
|
72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199
|
19
|
115
|
333
|
|||
(三)行政诉讼情况
|
|||||||
1.本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12
|
0
|
29
|
41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105
|
0
|
0
|
105
|
|||
四、其他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单位:人)
|
13785
|
1393
|
1683
|
16861
|
|||
1.本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144
|
30
|
65
|
239
|
||
兼职
|
377
|
19
|
232
|
628
|
|||
2.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3897
|
599
|
141
|
4637
|
||
兼职
|
9367
|
745
|
1245
|
11357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单位:万元)
|
1839.5
|
193.76
|
473.5
|
2506.76
|
|||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
|||||||
其中:1.举办各类培训班(单位:期)
|
705
|
52
|
200
|
957
|
|||
2.培训人员(单位:人次)
|
45800
|
3240
|
6622
|
55662
|
说明:
1.第一项“主动公开情况”数据统计中(无此类政府信息不填,规范性文件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重复的,以规范性文件统计),无论在哪个媒体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1条统计1次,在不同渠道上公开的信息总数(第15—19小项)要和公开的文件类别(第1—14小项)总数相等,并且都等于主动公开的总数。
2.第一、二项填写内容为各省辖市政府(含辖区各县区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省直管县、市(含辖区乡镇政府和县、市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部门(含直属下级机构、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
3.第三、四项中的“下级行政机关”,省辖市政府填写内容为各县(市、区)、市政府各组成部门数据,省直管县(市)政府填写内容为乡(镇)政府、各县、市政府组成部门数据,省政府部门填写内容为直属下级单位或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
4.第二项依申请公开有关数据为按照《条例》规定确属公开政府信息并登记在案的有效申请。
责任编辑: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