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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3〕18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2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
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3〕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牢牢把握“持续求进、转型升级、完善提升”的总体要求,始终站位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不懈地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持续推进开放招商工作,加快提升外贸发展水平,我省开放型经济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充分调动各地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对f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郑州市、洛阳市、商丘市、新乡市、三门峡市、安阳市、焦作市和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鹿邑县产业集聚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在对外贸易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郑州市、周口市、信阳市、漯河市、鹤壁市、开封市、许昌市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3年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工作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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