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提高 郑州近8万个体户不用缴增值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1-12-14 09:16 来源:河南商报
  国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每月销售额或应税劳务达不到2万元的免缴增值税

  郑州近8万个体户将免税月销售额刚过临界点的个体户可能要“喊亏”

  每月多卖1分钱得多缴税600元

  昨日,郑州市国税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自本月征收所属期为11月的税款开始,每月销售额或应税劳务达不到2万元的,将免缴增值税。

  郑州市国税局测算,全市目前正在管理的10.58万纳税户中,将会有近8万户免缴增值税,占比达到75%。以后,个体户中,缴增值税的成了少数,不缴增值税的成了多数。

  好消息

  增值税起征点调高个体纳税人受惠

  12月13日,郑州市国税局发布消息: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国税局的统一安排,郑州市国税局决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此前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此前的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此前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郑州市国税局总经济师李巍介绍,该政策自2011年12月征收属期为2011年11月的税款时开始。也就是说,郑州市的个体纳税人,每月销售额或者应税劳务达不到20000元的,自本月例征期缴纳上个月的税款开始,将免缴增值税。

  据称,此次调整已于本月12日起开始执行,本月的例征期也将顺延至20日。而在此之前,本月对个体纳税人双定户的税款征缴一直在“暂停”中,就是在等这个政策出台。

  以前每月缴600元以内增值税的 以后就不用缴税了

  据郑州市国税局介绍,增值税为价外税,也就是说,“起征点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月起征点2万元为例,因为现在个体工商户是采取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那么当月起征点实际应为含税销售额20600元,即2万元×(1+3%),而不是2万元。

  通俗地讲,自本月起,凡是每月卖出的商品不足20600元的,不用再缴纳增值税。在实际操作中,凡是以前缴纳的增值税款在600元以内的,本月起将被视为符合免征条件,不用再缴纳增值税。

  根据郑州市国税局测算,本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郑州市将有近8万户个体纳税人免缴增值税,占全市个体纳税人的75%。郑州市全市一年将减少税收1.88亿元。

  算笔账

  月销售额刚超过临界点的个体户可能会“喊亏”

  郑州市国税局提醒个体工商户要正确理解“起征点”。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一分钱税不用缴。

  这和个人所得税当中的“免征额”是不一样的。个税中的所谓“起征点”实际上应该叫“免征额”,即每月的所得额减去免征的部分,剩余部分才按个税税率征税。

  增值税的“起征点”将造成这样一个局面:月销售额或应税劳务不超过2万元(指不含税销售额,下同)的,一分钱不用缴,哪怕超过了一分钱,就得按照2万零1分乘以3%全额纳税,缴超过600元的税。

  这就是一个“临界点”,或许现实中将有商户的销售额正好刚刚超过2万元,而隔壁邻居就比他少卖了一条裤子,或者被国税部门少核定几元钱的销售额,却会少缴几百元税款,让他直喊“亏”。

  有禁令

  国税局已严禁近期 对个体户随意调高税负

  李巍也直言:“如果地税部门也调高营业税起征点,临界点附近的商户会有1000元左右的反差。”

  但李巍也表示无奈,他说:“这次落实政策会遇到好几个难题。”

  比如:缴税的个体户成了市场上的少数,仍需要缴税的个体户,如果发现他周围免缴增值税的人比他的收入高,他肯定不愿意。但是目前个体户一般都不建账,其销售收入很难掌握,国税部门也只能通过商户的店面面积、房租等费用开支来推算销售额。这样肯定会造成一种现象:该享受优惠政策的没有享受到,不该享受的却享受到了。

  郑州市国税局目前采取的办法是:先根据系统当中的数据执行政策,两个月之后,再进行集中核实,如果真不该征税的,就一定要免税,如果发现或者被举报查实该缴税的,必须恢复征税。

  有不少商户表示担心:“说是给了免税政策,但税局回头再把我们的销售额往高了定,到时候我们还是享受不到优惠。”

  对此,李巍称,郑州市国税局已于上月起严禁对个体户调税,即便是两个月后,也绝不能大面积调税,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其销售额确实超过了2万元。

  “相对于企业和大户来说,绝大多数个体户都是弱势,该给的优惠政策一定要给。”李巍称,给小个体户免税,反倒是减轻了税务部门的征纳成本,让他们以有限的人力去管好大的纳税户。

  地税

  营业税起征点是否上调正等文件

  实际上,财政部已于早前的10月31日发布第65号令,不但决定上调国税增值税起征点,还同时要求上调地税营业税起征点。

  要求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1000~5000元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万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由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昨日,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回复商报记者,称尚未接到省里同意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正式文件。

  但商报记者从基层地税所了解到,和国税部门一样,本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缴一直在“暂停”中,都在等待正式文件,起征点可能也会上调。(记者 王俊伟)

责任编辑:黄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