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版 | 繁体版  
 您当前的位置 :2013年直辖市"市长信箱"统计第三季度 > 18省辖市政府文件 正文
 
济源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网上领导信箱信件处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2013年10月31日   来源: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做好对公众来信的回复工作,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网上领导信箱信件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高效运转,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网上领导信箱信件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26日

网上领导信箱信件处理办法

  在济源之窗政府网站( www。jiyuan。gov。cn)设立“领导信箱”,用现代化的电子政务手段,听取市民和外界的意见和建议,是市委、市政府畅通信息渠道,密切同市民和外界联系的重要举措。目前,网上领导信箱已成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听民言、察民情、知民心、聚民智、解民难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做好网上领导信箱信件处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受理范围

  1、对本市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对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工作、环境保护、经济环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反映;

  3、对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4、政策咨询、投资意向;

  5、其他需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的问题。

  二、处理程序

  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办理领导信箱信件,对群众网上来信反映的问题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1、受理。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将来信整理后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也可登录济源之窗网上办公系统直接阅读、批示公众来信。

  2、交办。信件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后,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交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根据领导批示,将信件交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市直相关部门处理(领导网上批示信件由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直接交办)。

  3、反馈。有关单位按领导批示办结来信后,形成文字材料送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由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呈相关领导阅示。

  4、回复。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将信件处理结果回复来信人。

  5、公开。部分适合公开信件的内容及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开。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影响较大的问题,必要时,通过市内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6、归档。对网上来信要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群众网上来信、领导批示件、部门办理结果等,要立卷归档。

  三、处理原则

  1、领导负责原则。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安排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抓好落实;对重要问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和办理。

  2、分级负责原则。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人民群众的网上来信,要认真办理,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矛盾上交。

  3、求真务实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事实,坚持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地予以处理解决。

  4、快捷高效原则。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四、工作制度

  1、限期制度。收到交办的领导信箱批示信件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处理,一般应在7天内将处理结果送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5天。

  2、协调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办理的网上来信,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办理。

  3、保密制度。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特别是对检举揭发问题的网上来信,要为来信人保守秘密。

  4、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反馈领导信箱交办信件的办理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要说明情况。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要及时将信件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并定期对信件进行综合分析,供领导参阅。

  5、督办制度。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中心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及时办理承办的信件。处理不当的,要求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对信件办理情况,要定期通报,工作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工作差的予以批评。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转变工作作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并认真处理网上领导信箱群众来信,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选择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负责交办信件的处理工作。在信件处理传递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手段,提高办事效率。

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  

 2005年4月28日印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24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