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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该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9月21日至12月31日,该市组织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据介绍,12个月内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交警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凡超期未检验、未维护保养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对违法记分超过12分,不具备安全驾驶条件的驾驶人将坚决清退。
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验,坚决杜绝校车带“病”行驶、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卡口等处,加强对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防止出现疏漏。
同时,高速交警也将全员上路,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不间断的巡逻管控。启动所有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依托收费站、服务区,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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