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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镇里动员俺拿土地入股参加农民合作社,俺不仅能得到土地转让金,还可到合作社务工挣钱。镇里真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临颍县巨陵镇娄庄村村民娄和平高兴地说。娄和平加入农民合作社后,土地交农民合作社统一收储,一亩土地得到400公斤小麦,每亩收入640元。如果到合作社务工,每年还可收入3000元。
临颍县巨陵镇按照“自愿结合,民主办社,入社自主,退社自由”的原则成立农民合作社,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资产入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在村支部、村委会的监督下,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农民合作社成立以后,他们又适时引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烟叶生产。该镇还与县烟草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实行技术承包,把复杂的技术问题交给烟叶生产技术员,把烟农从复杂的技术要求中解放出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一个收储300亩土地的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可收取务工管理费1.2万元,同时该镇还拿出2%的烟叶税约1.5万元奖励给村集体,每年村集体的收入达到3万元,使村集体有效地走出了无钱为群众办事的困境。
目前,在临颍县巨陵镇,有12个村成立了农民合作社。该镇的烟叶种植也因此快速实现了规模化,2009年该镇的春烟预留土地面积一跃达到5000多亩。这表明,一条以农业合作社为基础、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良性发展之路正在巨陵镇悄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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