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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字体: 】   2008-07-25   来源: 平顶山市政府
 

  7月24日下午,在收听收看了国务院、省政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平顶山市接着召开会议,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长李恩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永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平顶山市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全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从上半年的情况看,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工作整体进展顺利,但压力也很大。尤其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形势严峻。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紧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紧迫性,要像抓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那样,系统全面地开展农村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做好规划编报工作。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立即启动编报全市污染防治规划。二是大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的整治。三是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各级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查清辖区内各村镇居民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并分不同情况提出保护水源地的具体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的防治,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四是严格控制土壤污染与农业面源污染。全面调查土壤污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化学品,搞好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五是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把生态示范创建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村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农村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的重大环境问题,切实做到农村环保工作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中央、省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协作,扎扎实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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