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口〔2008〕30号
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114号),尽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重要意义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是建立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客观需要。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是中央《决定》确立的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任务之一。要落实好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中,需要尽快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在要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发展。因此,要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尽快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协调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是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省市之间、部门之间政策不统一,信息沟通不畅,资源不能共享,流出地和流入地职责履行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力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要尽快形成政策统一、协调一致、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主要内容
4、加强党政领导,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争取本级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计生部门要和公安、民政、卫生、工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查通
报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级相关部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县级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乡(镇办)相关部门每月至少通报一次流动人口信息。定期联合开展流动人口督查或专项清理等工作。
5、落实现居住地责任,强化属地化服务和管理。现居住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纳入本地经常性工作范围,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认真落实查证验证、登记建档、清理清查、政务公开、维权服务、免费服务等制度,建立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统计制度。通过“警育联合”、“计卫联合”等形式,实行联合办公、一站式便民服务,建立辖区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档案,实行跟踪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照规定免费进行健康检查,免费出具真实准确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每年为辖区内三分之一以上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妇女病普查服务,三年内将辖区内所有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普查一次。制定和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救助、优惠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政策。公布辖区内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和联系电话,公布本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维权电话,在人口计划生育网站设立投诉信箱。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设立标识明显的避孕药具、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和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建立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法人责任制;实行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落实房东责任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依法履行相关服务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6、落实户籍地责任,加强源头服务和管理。户籍地要认真落实“六个一”管理、《报告单》审验、宣传教育、政务公开、清理清查、档案管理、维权服务等制度,做好外出人员的登记、宣传、教育,免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手续。按照各地制定的户籍人口奖励优惠政策项目和标准,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在流出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党支部等组织,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延伸服务和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相关部门的劳务输出、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公布辖区内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和联系电话,公布本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维权电话,在人口计划生育网站设立投诉信箱。制定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措施,严禁随意增加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次数,严禁在签定合同或办理证件时收费、收取押金或保证金,严禁随意缩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期限。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各种强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异地设立管理站开展孕检和乱收费等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
7、实行双向配合,建立层级协调机制。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在工作中需要协调配合或有争议的事项,首先在同级之间协商解决,
协商无效的向共同的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反映,由共同的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协调督促解决。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两地案件查办制度和协商配合事项登记督查制度,对案件查办情况、协商事项解决情况进行登记、督查和考核。对于配合不积极,解决问题不力的地方,省人口计生委将进行通报。
8、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完善区域协作机制。根据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向、趋势等实际情况,开展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创新协作模式,探索协作经验,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以省际协作为主,省辖市、县(市区)对外协作为补充。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建立协作关系的省市,实行“省级牵头、市级督导、县乡级实施”的办法,落实协议规定;没有建立协作关系的省市,由省辖市、县(市区)在省人口计生委指导下,直接对外开展协作,协商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和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及时通报流动育龄妇女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检查、社会抚养费缴纳、持证等相关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要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利用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行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直接交换和查询,加强与其他省市、其他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逐步实行省际之间、部门之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点对点”查询和交换。坚持信息交换运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突出交换信息的应用,严禁重复提交、反馈信息,严禁提交、
反馈不准确信息或虚假信息。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主要措施
10、建立完善内部领导协调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实行人口计生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共同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各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11、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2007年至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口〔2007〕42号)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落实乡(镇办)、村(社区或管理服务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经费、村(社区或管理服务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管员工资报酬的落实。
12、建立健全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与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阵地和队伍建设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服务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乡(镇办)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公室,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或管理服务区)要按照常住人口(包括流动人口)
3000:1的比例(3000人以下至少1人)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宣管员。各楼院、楼栋的楼院长、楼栋长要配备到位。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根据情况,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或计划生育协会,配备1—2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宣管员。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年龄在35岁左右、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标准,公开选聘村(社区或管理服务区)计划生育宣管员,保障落实待遇,建立业绩档案,实行绩效联酬。
13、建立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坚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制度。按照“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纳入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考核内容;在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考核评估中,根据责任大小,实行“一地出生两地有责”的办法;建立对部门管理目标的考评机制,促进相关部门落实职责。通过考评,引导各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