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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召陵区法院所需法台、法椅等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请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和证件,于2008年1月8日至1月18日(不含节假日)到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参加报名并资格预审。
一、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二、招标主要货物:审判长桌、审判长椅、审判员桌、审判员椅、书记员桌、书记员椅、公诉人桌、辩护人桌、诉讼参与人椅、证人桌、证人椅、连排椅
三、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95—3162516
传 真:0395—3162516
四、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漯河政府采购网》、《漯河日报》上发布。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lhzfcg.com/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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