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政文〔2006〕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省第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曹启华挂职时间已到,经研究决定,免去曹启华市人防办副主任职务。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