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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2006-06-17     
 
河南省畜牧局职能介绍
 

  经省政府豫政办〔2000〕34号批准,河南省畜牧局为省农业厅管理的主管全省畜牧业的副厅级行政机构。根据《河南省编制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畜牧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豫编〔2006〕16号),对河南省畜牧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所属有关事业单位予以调整。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省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负责拟定全省畜牧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畜牧业基地、项目的审查(审定)、论证、申报、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行业的外事外经联络、协调工作。

  4、负责全省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检疫检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5、负责全省种畜禽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

  6、组织拟定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7、研究拟定全省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负责全省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和基层畜牧兽医站的宏观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负责畜牧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联系学会、行业协会工作。

  8、负责全省畜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区域生产、信息工程、市场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9、承办省政府和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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