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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的主管全省煤炭行业的行政机构。
职能转变: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决策,为全省各类煤炭企业搞好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行业健康协调发展。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省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管理省属煤炭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河南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提出发展全省煤炭工业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全省煤炭企业产、运、需进行平衡,组织协调外销、外运和全省煤炭行业对外协作。
三、研究制定全省煤炭工业体制改革、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煤炭企业兼并破产、扭亏增盈、转产分流、发展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实现再就业工程。
四、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合作与交流;依法监督行业内工程建设质量,发展河南煤炭进出口贸易,扩大对外开放。
五、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煤矿、销煤中介机构,培育和发展河南煤炭市场。
六、加强煤炭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人才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省委管理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领导班子。
七、掌握和分析全省煤炭工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八、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省煤炭系统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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