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创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