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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2006-07-17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介绍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省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管理全省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五)组织管理合同工作,监督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六)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依法审查、推荐驰名商标;指导协调著名商标的认定;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协会工作。

  (七)负责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八)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九)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指导直属单位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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