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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1994年7月成立,正厅级,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实行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省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设十二个职能处(室)、一个直属单位、三个事业单位。十二个处(室)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征收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财产行为税管理处、涉外税收管理处、人事处、教育处、政策法规处、审计处、监察室;一个直属单位为:稽查管理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所辖18个省辖市局、2个直属局,负责全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等13个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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