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省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起草我省农业法规、规章、办法草案;指导全省农业法制体系建设;提出全省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