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任〔20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高明灿、王文义同志为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商丘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毛峰同志为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调研员;
朱新义同志为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调研员,免去其商丘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松峰、贾梅同志商丘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