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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亿元补助村级经费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字体: 】   2008-09-05   来源: 河南日报
 

  记者9月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我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从今年起,省财政将村级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村均3万元。

  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省政府核定村级经费标准为大村2.5万元,小村2.3万元,2006年安排转移支付补助村均提高2000元。随着农民收入增长和物价上涨,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不断增加,为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起省财政将村级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村均3万元,全省共新增村级经费补助3.6亿元。

  据介绍,这次新增补助资金已于8月18日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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