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了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用于资助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创办企业。市、区两级政府与高校等机构共同设立专项基金,帮助更多有志有为的大学生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谁可以申请?
上海市列入自主择业范围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含外地高校上海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但不含专业学位学生、定向生和委培生等);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单考生、定向、委培生、博士后、非全日制MBA、EMBA等)可以申请。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多个创业项目的基金申请。
如何资助?
基金以投资资助形式,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作为主要发起人、依托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初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基金在其资助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参与分红。
基金资助项目周期一般为两年。基金依据各项目技术成果、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投资额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一般不高于30万元;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助金额的50%。分基金会可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比例及项目资助办法。
如何申请?
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已设立分基金会的,应向本校分基金会提交申请;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未设立分基金会的,可向本市非高校分基金会提交申请。项目申请人需通过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网站进行项目申请。分基金会通过网站管理系统对项目申报及评审过程进行管理。之后将进行项目初审面试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