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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在登封市举办河南省地方立法业务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在培训班上讲话。承担我省2008年法规起草和调研任务的省直及相关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张程锋说,举办培训班的目的是系统学习立法知识,提高立法素质,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提高立法质量,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奠定基础。
张程锋指出,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突出立法重点,注重制度建设,实行民主立法,制定和批准了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河南特色、符合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今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促进社会和谐;三要坚持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立法为民;五要继续扩大立法民主,促进科学立法。在立法过程中,要把握好立项、起草、调研论证、矛盾协调、队伍自身建设等关键环节,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促进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有关领导围绕地方立法的起草工作,地方立法中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问题作了辅导讲座。(记者刘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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