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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谁也无权剥夺孩子受教育权
【字体: 】   2008-03-03   来源: 大河网
 

  今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后,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门槛计划抬高;今年郑州将有51所中、小学动工;初中、小学阶段的公办学校所办分校将停止招生……(见2月21日大河网-大河报)

  都说教育是百年大计,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正因如此,国家除政策倾斜外,每年都不惜财力,加大对教育的专项投入,一手强化师资力量,一手新建扩建校舍,老百姓打心眼里高兴和拥戴。

  我们欣喜地看到,河南作为人口大省,不仅把教育放在了优先考虑位置,而且还倾其所有,仅郑州市今年就有51所中小学要动工,可以想见,如此大投入、大手笔,无疑将惠及更多的民众。可让我看不懂的是,教育资源充足与丰富了,某些配套措施反而苛刻甚至不近人情了。突出表现在对待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学上,有关主管部门以种种借口抬高外来工子女入学门槛,尤其是对“超生”的孩子,今后将不允许到城市入读公办学校。这种做法带有明显的惩罚意味,此举或许能出一口恶气,谁叫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呢,可设身处地想一想,又觉得将他们拒之于校门外,是野蛮的报复性行政,其结果是孩子的受教育权被无辜、无理所剥夺,如果全社会都以歧视的眼光与手段对待他们,那将是孩子的灾难、社会的不幸。

  教育强国,依此类推,要强省、强市等等同样也离不开教育,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民工子弟也概莫能外,即使是超生的孩子,我们也不必贴上标签加以歧视,毕竟孩子没有过错。教育资源是国家的,也是人民的,在孩子受教育问题上,我们呼唤公平,更需要公平,谁剥夺孩子受教育权利,谁就是千古罪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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