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近年来屡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国家环保总局率先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这是在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我国政府部门发布的第一部有关信息公开的法规,也是第一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综合性部门规章。制定《办法》,是环保总局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推动公众参与环保、保障科学决策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