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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 禁用平信寄递
【字体: 】   2008-07-07   来源: 河南日报
 

  7月6日,记者从招生部门获悉,为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严禁向考生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据介绍,省招办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有关高等学校。严禁超出省招办核准的录取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要落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专项经费,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

  各地邮政部门要认真核实考生所填报的地址和邮编。录取开始后,要积极协助高校做好对录取考生名址信息的输出、打印和通知书封装工作。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投到收件人本人,不得转投处理。

  严禁各高校、邮政部门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向考生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记者王晖 实习生路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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