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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008年省政府十项重点工作之一的“家电下乡”工程目前已在我省正式铺开。省商务厅、财政厅确定,焦作、许昌两市先期进行。工程试点工作已从去年12月初启动,计划至2008年5月31日止。
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试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省商务厅、财政厅已初步拟定了《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案》。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待大批货源到货,即可开始销售。省商务厅、财政厅决定,先在焦作、许昌两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即在全省推开。
据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商品价格相对偏低,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共有197个规格型号供农民朋友选择。
另据了解,由于家电下乡的试点产品绝大部分是生产企业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开发的新产品,因此在保证家电基本品质的同时,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如彩电强信号、电冰箱加装防鼠板、产品的宽电压设计、电冰箱平衡装置以及手机的农村信息功能等。(记者陈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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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在2008年5月底前,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电冰箱(冰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试点。2008年5月底前,农民可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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