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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农民百姓的德政工程,是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解决困扰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重大举措。已连续4年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我省于2003年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在管理监督方面做到两个强化,即强化政府行为,强化民主监督;在便民利民方面做到两个完善,一是完善补偿方案,二是完善便民措施;在医疗服务方面做到两个严格,即严格费用控制,严格工作纪律,形成了政府日益重视,部门配合有力,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目前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143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和农业人口总数均达到90%以上,提前3年实现了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2007年,143个新农合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7017.9万人,共有6101.75万农民参加,参合率达到86.95%。4年来,享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达6707.06万人次,共补偿农民34.78亿元,其中有556.5万人次享受大额(住院)补偿,达到封顶线10000元以上补助的2082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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