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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您对于促进就业方面有建议或意见,均可在7月8日前反映至省政府法制办。信函请寄: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郑州市纬二路10号),邮编为450003,电子邮箱为xzfgc@126.com。传真为0371-65908871。
《意见稿》全文公布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www.hnfzb.gov.cn)。为便于社会各界发表意见,记者将要点予以提炼。
就业促进专项资金将达6亿多元
促进就业必须有资金保障,目前,全省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为2.2亿元,和其他省份相比是偏低的。为了保障就业促进资金的落实,《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年度就业状况、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按照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1%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就业促进工作。据介绍,按照这个规定,我省就业专项资金将达6亿多元。
新建商场要给失业人员留摊位
目前,一些城市片面追求大型商场的建设规模和数量。实践证明,大型商场增加的就业岗位是有限的,但同时却使得大批小型商贸企业和个体商户减少和破产,造成就业岗位的大量消失。为了引起各地重视这一问题,《意见稿》规定:各地建立商贸市场时,应当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安排适当经营场所。新办贸易市场的经营摊位,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租、售给失业人员。
政府部门给大学生提供实习补助
目前,我省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意见稿》规定:省、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在见习期间给予见习补贴。
5种岗位优先录用就业困难者
《意见稿》规定了5种岗位必须优先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这5种岗位分别是: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岗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所需岗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岗位;城镇交通秩序协管员和城镇街道、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员的岗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发的其他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不挑不拣零就业家庭7天可上岗
解决就业困难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是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意见稿》为此规定:县级劳动保障工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社区、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提出就业申请,并愿意服从岗位安排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为其安排就业岗位。(记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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