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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恢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
【字体: 】   2008-03-14   来源: 河南日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房地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异常强烈,但在我国高等院校却没有相应的专业培养专业人才,这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很不相称。”作为“中国房地产十大功勋人物”、河南房地产业的领军人物,全国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会长、建业住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葆森对房地产人才的缺乏有着切身的感受。

  胡葆森代表说,“1989年国家教委批准我国高等院校设置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1998年国家教育部颁布新的专业目录,又取消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将此专业并入工商管理专业或者工程管理专业,但这两种思路均没有体现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特殊性,是不全面的,致使该专业的教学体系和学科建设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扩大。”

  “在香港、新加坡、英、美等均设有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剑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大学、里丁大学、利物浦约翰摩尔大学、香港大学等高校均设有房地产专业,只是具体的设置情况有所差别。就整体而言,英国高校偏重房地产经济、金融和法律,我国香港高校偏重建筑、工程,重点培养测量师。 ”

  “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特殊性专业,不仅需要建筑知识、城市规划知识,还需要经济学、管理学、房地产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房地产各项实际业务中,我们明显地感觉到,现有的人才适应房地产业工作需要的时间长,专业知识相对欠缺,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恢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专业教育体系,满足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的需求。”(本报记者 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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