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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和中专生创业优惠问题?
【字体: 】   2007-04-09   来源: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详细信息
标题 大学生和中专生创业问题?
内容 您好:
我准备创业,但是不知道政府有什么优惠?中专生和大学生有许多创业的,也有许多问题,如:资金问题、人才问题、政府优惠问题等,我就是想知道有什么优惠政策(尤其是许昌)。政府(许昌)的网站就是打不开呀!你们处理一下吧。 谢谢了。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你好! 你提出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问题,现将我们掌握的一些情况带你介绍一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扩大。按照规定,除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和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外,持有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愿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

   根据规定,对持有失业登记证明的城镇失业人员,及自愿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二、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大学生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只要到街道社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登记并领取失业证后,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进行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下同)批准的收费项目。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

   同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人事关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劳动或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将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以解除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将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合法权益。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

   劳动、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为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集体户口、人事代理、存放人事关系等服务,同时还将为这些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解除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理权益。


   除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外,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在其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共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如有事,可继续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河南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答复单位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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