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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法系统公务员考试加专业科目
【字体: 】   2008-09-12   来源: 黑龙江晨报
 

  政策

  全省法院系统报考审判人员、法官助理的考生,笔试将加试《审判专业知识》,其中包括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行政法、行诉法等内容。报考聘任制书记员的考生将增加微机打字考试,需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个或100个以上。

  报考检察系统法律、法学专业检察工作人员职位,汉语言文学专业、中文专业检察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笔试将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检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

  提示

  报考审判人员和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后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二次报名。

  报考法警、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加试体能测试。(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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