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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周口市委、市政府出台新举措:
今后凡是外商来周口市投资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非限制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备案制;对不涉及国有资产的合资、合作项目及所有外商独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实行备案制。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各县(市、区)自行办理项目审批及工商登记。对境外投资者来周口兴办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规定一时达不到设立登记条件又亟需开展筹建等相关工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发6个月预备期的营业执照,待筹建完毕后,核发正式营业执照。今后,凡应按市场规则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应由企业自主经营的,行政不干预;凡下级政府能做好的,上级政府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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