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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入户

 
办理机构: 迁入地派出所 受理地址: 迁入地派出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办理户口迁入须持有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须持房屋产权证。   已实行“全程通”户籍联网办公的地方,办理市区内户口移居的,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入户人员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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