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迁入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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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迁入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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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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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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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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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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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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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办理户口迁入须持有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须持房屋产权证。
已实行“全程通”户籍联网办公的地方,办理市区内户口移居的,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入户人员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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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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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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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表格说明: |
| 1、 |
鼠标点击表格名称进行下载 |
| 2、 |
在弹出的提示框中选择“将文件保存到磁盘”,并进一步将表格(文件)保存到本机磁盘上(如桌面,c盘等); |
| 3、 |
在本机打开已保存的表格(文件),依照说明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保存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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