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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志愿兵安置入户

 
办理机构: 入户地派出所 受理地址: 入户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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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1,须持复员军人接受安置办公室的入户介绍信、单位接收证明、住房证明或直系亲属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户口注销证明,照片 2,部队军官转业入户,须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的户口介绍信、县、区武装部预备役军官登记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接收单位证明和基本情况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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