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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旅行社事项审批

 
办理机构: 省旅游局 受理地址: 郑州政三街石化大厦11楼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 李文彬 联系电话 0371-65506771
办理程序:

  (一)、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拟设旅行社将有关文件报所在市旅游局;

  (二)、所在市旅游局初审后附申请报告报省旅游局;

  (三)、上缴质保金,颁发批文和《许可证》。

办理时限: 自所在市提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省旅游局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批准则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受理条件:

  1、有固定和足够面积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办公设施设备,包括直线电话、传真机、电脑等;

  3、应当具有以下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1)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持有财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财会人员;

  (2)有适当数量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的导游人员;

  4、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5、国际旅行社经营国内、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如再增加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60万元人民币;

材料明细: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相关业务人员证件等资料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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