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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以外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2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371-63833771
办理程序:

  ⒈按照批准范围承担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驻豫分公司、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在开班10日前将办班审批表报考核单位审批,考核单位3日内完成审批;按照批准范围承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在开班10日前将办班审批表报考核点审批,考核点3日内完成审批;

  ⒉向考核单位或考核点提出考核申请;

  ⒊考核单位或考核点组织考核;

  ⒋培训机构或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受理中心提交办证材料;

  ⒌办证材料齐全的,省局政务受理中心予以受理,否则,退回重新补正。政务受理中心受理后,按照行政审批内部运行的规定,将办证材料移交河南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审查;

  ⒍河南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对政务受理中心移交的办证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统计表》成绩栏内填写成绩,分类提出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名单以及不予办证人员的不予办证原因书面材料并移交省局制证中心;

  ⒎省局制证中心根据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名单制作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验印;属于复审的,在证书上添加相应的培训考核信息,加贴复审标志;存档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名单;

  ⒏省局制证中心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成品、合格人员名单和不予办证人员的不予办证原因书面材料移交政务受理中心;

  ⒐有关单位或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单到政务受理中心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⒈年龄满18周岁;

  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⒊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⒋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材料明细:

  办证材料:

  ⒈安全培训办班审批表(纸质1份);

  ⒉安全培训考场记录表(纸质1份);

  ⒊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统计表(纸质和Excel电子表格各1份);

  ⒋安全培训资格证书验印审批表(纸质文档1份);

  ⒌由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的,还应提交经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盖章密封的试卷;

  ⒍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照片粘贴表。

  证书遗失或者损毁、持证人需要补发新证或者持证人因证书登记的个人项目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换发新证的,申请人将《补发或换发安全培训资格证书申请表》提交政务受理中心(申请人提供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申请表1份)。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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