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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牌证发放审批

 
办理机构: 由县级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具体办理 受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371—65906338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肉食、饮食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县一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核准并发放清真牌证。清真牌证由省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清真牌证不得转让、借用或伪造。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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