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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科技人才开发与国际合作处 受理地址: 郑州市政三街4号
联系人 高洪涛 联系电话 0371—65956235
办理程序:

  1.受理人负责受理各派遣部门专办员提交的出国申请并进行登记,同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初审。

  2.处长负责对经受理人签署初审意见的出访申请件进行审查。

  3.厅长主要负责根据国家、省宏观形势及出访团组任务及人员是否必要等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办理时限: 5天
受理条件: 只受理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或省直部门(含厅级事业单位),以及经省政府同意可以直接呈报的大型企业的出访请示、报告。
材料明细:

  1.出访请示报告;

  2.出访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3.由国(境)外邀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的邀请函和全部翻译的中文译件。

  4.出访人员所在单位同意该人员出访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或公函。若该单位是县、区属及以下企业,还须附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5.出访人员身份证影印件。

  6.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组团,还须附在国际会议上所发表的论文摘要及所在单位保密委员会对该论文的保密审查意见。

  7.赴国外培训团组,还须提供省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备案件”。

  8.申办因公出国(境)任务确认件的团组,还须提供《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及出访名单(国外邀请函不须提供)。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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