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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涉华侨离婚登记

 
办理机构: 河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受理地址: 郑州市经三路北畜牧路福彩大厦306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371-65909509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材料明细:

  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4)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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