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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5类:1、石油、天然气企业;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3、矿泉水、地热水、卤水、采砂和砖瓦粘土开采企业;4、尾矿库;5、非煤矿矿山地质探矿企业和采掘施工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依法应取得的采矿许可证(不含采掘施工企业、尾矿库和地质勘探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目录清单;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7、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二、非煤矿矿山企业所属独立生产系统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采矿许可证;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4、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5、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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