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公务员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公共服务 > 行政审批 正文
 
 
跨市游行示威安全许可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公安厅(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 韩冰 联系电话 0371-65882377
办理程序:

  说明:办理该事项的详细程序

  1、集会、游行、示威由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

  2、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3、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省辖市的,主管机关为所经省辖市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4、经过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公安部主管。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说明: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材料明细:

  申请书中应注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24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