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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郑州市金水大道20号
电 话:0371-63833771
服务承诺:
一、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热情服务,为民利民。公开公正、接受监督。
二、实行限时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所有行政事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三、实行首问责任人制度。群众、企业或基层单位来我局办事,找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位责任人应问清来人情况及事由,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规定马上办理;当时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争取尽早答复。
2、对属于其他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协助来人找到有关处室移交承办人。
3、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诚恳告知应找的部门和单位。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凡因违反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有关规定受到群众投诉者,经查证属实,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即警告,诫勉谈话或调离执法岗位,违反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察室负责对上述违规违纪事项的受理和查处,并于受到投诉举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举报人答复。
服务事项: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
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
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人员资格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
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安全培训机构认证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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