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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事项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公安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 治安总队二支队 联系电话 0371—65882375   65882329
办理程序:

  使用单位和个人申请驽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的,必须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填写制造、销售、进口、携带、运输、购买审批表。申请单位的可行性报告;

  2、所在地市公安局初审意见书;

  3、负责人常住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主要从业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4、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建筑设施平面图。

注:依据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工商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驽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公通[1999]358号)规定,弩的制造暂停办理。
材料明细:

  1、企业申请报告;

  2、申请书(一式三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可性报告;

  5、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建筑设施平面图;

  6、县、市级公安机关审批表。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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