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1、省级企业及限制类商品,由省商务厅直接受理
2、允许类商品由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受理。
办理流程
1、服务大厅受理。
2、分管人员初审。
3、处长审批。
4、发证。
1、加工贸易手册正本。
2、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申请表。
收费情况: